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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0日,由廖启文院长带领相关部门赴石首,与该市农合办签订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协议书。 现就与2007年条款内容不同之处作如下说明:1、目录内药品使用比例由80%调低至60%;2、人平均费用为6500元调低至6000元;3、石首农合病人需持诊单,方可在医院农合办现场补偿结算。(医管科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