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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执业医师法》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对2011年通过执业医师考试人员授予处方权,望获得处方权的医师以《执业医师法》及《处方管理办法》为依据,严格履行相关规定,为医院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做出贡献。
获得处方权人员名单:
陈松涛 谭智勇 朱泽静 彭 念 朱晓莉 肖 静